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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8日 09:05    点击次数:909

转研究生院通知:

     

     为深入落实山东大学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化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模式,健全育人机制,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培育计划”)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立

培育计划旨在贯彻落实建设教育强国战略方针,探索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发展趋势,促进研究生教育与改革适应新时代要求,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内涵式发展,实现山东大学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

培育计划设立重点支持项目和自由探索项目:重点支持项目不超过5项,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5万元;自由探索项目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01961日至20211130日,分三期拨付经费,首期拨付三分之一,第二、三期视项目年度进展情况确定。

重点支持项目选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如一带一路、人工智能、新旧动能转换等,开展研究生教育探索。

2.   基于我校优势学科或学术底蕴,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研究生培养体系研究,如文史哲复兴等。

3.   面向新兴学科与传统学科、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的交叉融合,如医工结合等,创新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4.   针对国家研究生教育教学政策或改革措施的理论研究,如研究生培养定位、分流机制、育人体制等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等。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医务员工,原则上年龄5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项目成员不超过10人,应为一线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者。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填写申报书(见附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推荐,提交学校评审。项目成员只能参与一项项目申请。

420日前,请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知新楼A1005)。由学院统一上报学校。

四、评审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鼓励校内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或联合不超过两个校外合作单位共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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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8


【作者:    责任编辑:王长清】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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