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院学字[2017]35号)以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我院即将开展2021年度校长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及金额
参评学生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校长奖(综合)推荐人数为1人;校长奖(单项)推荐人数为每个单项1人,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单项推荐人选可以空缺,奖励额度为10000元/人。获得校长奖(综合)的学生同时授予“全面发展标兵”荣誉称号。
二、评选条件
(一)校长奖(综合)
除需满足《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参评学生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本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3.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历学年均获学业奖一等或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第一;
4.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显著;
5.得到师生一致认可。
(二)校长奖(单项)
除需满足《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在道德风尚、研究创新、创业实践、社会服务、文体素养等某一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报。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可在“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申请后需导出申请表,导出后可适当调整表格样式,要求表格整洁、美观,中间不得有断页(导出后申请表保持2页,该申请表将用于校长奖答辩现场评审材料,请务必保证填写内容真实有效,表格样式整洁美观)。
2.学院评选。学院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校长奖(综合)以及各类校长奖(单项)将通过答辩会的形式,评选产生本学院最终的推选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推荐人员予以公示。
4.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报送候选人相关材料。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采取材料评审、民主评议、答辩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
5.学校公示与表彰。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学生在系统中填写的各类任职和获奖等相关情况均需上传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一项目获奖只提供最高奖项证明材料),填写内容与证明材料在名称、等级方面要对应无误。若一项目存在多种证明材料可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份文件上传。若证明材料缺失,可至学院开具相关证明后扫描上传。申报学生若有参评论文,需上传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的扫描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若有参评专著,需上传专著封面及扉页的扫描件。
2.请各位同学于11月7日中午12:00前完成在线申报,将《山东大学本科生校长奖(综合)申请表》、《山东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单项)申请表》、答辩PPT发送至邮箱lishixsgz@163.com,逾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学院答辩会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申请表导出后,请将相关内容补充完整,保证表格格式不变,若申请表中因奖项名称过长而导致表格格式产生变化,可线下调小字号以保证格式。
联系人:李虎
联系电话:6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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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4日